1.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成品油油价_成品油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

1、国内外成品油价格有多大差异

2、如何看待石油石化行业的盈利

3、在回应有关国内原油开利润问题时

4、批发价下调说明了什么

5、现行价格机制是否符合国情

6、国内油价是否“涨快跌慢

1.国内外成品油价格有多大差异据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介绍,与美国相比,我国汽油含税零售价格要高一些,但不含税价格基本相当。他说,以北京市93号汽油为例,目前93号汽油含税零售价格为每升6.37元(其中含增值税0.925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93元/升),不含税价为每升4.25元;美国华盛顿、纽约和加利福尼亚的汽油含税零售价格分别为每升5.21元、5.18元和5.41元,不含税价格分别为4.75元、4.20元和4.41元。许昆林说,与欧洲大多数国家相比,我国汽油含税价格要低得多。7月初我国93号汽油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升5.91元(其中含增值税0.859元/升、消费税1元/升、城建教育附加0.186元/升),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欧洲主要国家普通汽油含税零售价格普遍在每升9元-14元之间。同这些国家相比,我国不含税油价比这些国家略低,我国93号汽油不含税价格为每升3.87元,上述欧洲主要国家汽油不含税价格基本上在每升4元-4.9元。

2.如何看待石油石化行业的盈利去年总资产过万亿元的中石油和总资产超过7000亿元的中石化分别实现利润1618亿元和242亿元,比上年下降16%和71%。这些毛利润数据看起来很大,但相对于它们庞大的资产而言,它们的利润率并不高。近年来,两大公司用于油气勘探开发、建设炼油化工能力的资金逐年增加。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用于这部分的资金投入分别达1845亿元(其中勘探开发投入1570亿元,炼油建设投入275亿元)和701亿元(其中勘探开发投入576亿元,炼油建设投入125亿元)。

3.在回应有关国内原油开利润问题时,许昆林说,为了调节石油行业与非石油行业的利益关系,2006年3月15日,国家决定对国产原油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在原油价格上涨到每桶40美元以上时,将原油开企业获得的一部分超额利润收缴中央财政,征收比率为20%-40%,主要用于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以及扶持节油和石油替代行业发展等。2006年-2008年,两大公司分别累计上缴特别收益金1600亿元和530亿元左右。因此,社会上认为石油公司暴利的说法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4.批发价下调说明了什么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后,一些地区下调了批发价。对此,社会上有人错误地认为,市场下调批发价,是不认可的调价措施,认为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问题。对此,许昆林表示,新机制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实行最高零售价和最高批发价管理,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具体批发价格或零售价格。在市场供过于求时,企业实际销售价格可能低于国家的上限价格。在市场供不应求时,最高零售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将发挥作用,防止价格不合理上涨,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有些地区市场汽、柴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上限价格,这也反映出国内成品油价格改革向着市场化方向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根据新机制,“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不再设定价格下限,就是为了鼓励经营者之间开展价格竞争,更好地反映市场供求状况,消费者可以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他说。

5.现行价格机制是否符合国情许昆林说,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是朝着市场化目标逐步推进的。长远看,成品油价格将由市场竞争形成。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进行必要的管理。去年12月19日,国家出台并正式实施了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新机制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6.国内油价是否“涨快跌慢”许昆林说,社会上流传的国内油价追涨快、追跌慢的观点是一种误解,事实上,国内油价在较长时期内一直低于国际市场。去年,国际市场油价一度涨至每桶147美元的高点,但国内油价从来没有达到这个高度,去年6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际上仅相当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每桶83.5美元。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居民消费不断升级,成品油的消费需求也快速攀升。成品油的价格波动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成本油定价经历了由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建国以后,在经济体制下,我国成品油价格一直由统一制定与管理。随着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成品油定价方式发生转变。从1998年开始,我国的成品油价格从国家定价开始向市场化转变,其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了《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国内原油、成品油价格按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相应确定,这标志着成品油定价市场化的开始。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每月一调,汽油和柴油则实行国家指导价,中国石油、中国石化[微博]集团在此基础上可上下浮动5%。2000年开始,国内成品油价格开始与国际市场接轨,跟随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化进行调整。2001年11月,国内成品油价格接轨机制进一步完善,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确定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石油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这一阶段的改革中,由于市场化程度并不完善,调整的规律化容易引起更多市场投机性。

2003—2008年,成品油改革的第二阶段,由于国际油价进入大幅波动且快速上涨的环境中,成品油价格由国家发改委宏观调控,通过让国家和企业消化高油价成本,将国际油价的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影响降到了最小。这次定价机制的调整,尽管缓解了国际原油价格巨幅波动的影响,但是违背市场化原则,导致国内外油价长期倒挂,并引发供需失衡的市场形势。

2009年,国家发改委再度推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方案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此次改革,加快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化程度,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由于调整周期过长,价格调整变化难以跟上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仍遭到不少市场人士与专家的质疑。

2013年后,进入到国内成品油改革的第四个阶段。2013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完善后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此次改革使得国内油价能够更为灵敏地反映出国际油价的变化。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新机制体现的成本定价思路,保障了炼油企业的利润,但是并未能反映出国内的实际供需形势,这一点仍有待完善。

国内成品油定价机制"十个工作日一调"原则,即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根据国际油价价格的走势,每十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在十个工作日日,国际油价累计是上涨的,国内油价就上涨调整一次,在十个工作日日,国际油价累计是下跌的,国内油价就下跌调整一次。

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扩展资料

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原因

1、调价时间滞后,未能及时灵敏地反映市场变化

现行国家确定的成品油销售中准价,是要在国际市场三地价格加权平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时才作调整,每次调整至少也在一个月以上,有时几个月不动。特别是国际市场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国内市场,按其确定国内油价则难以反映国内市场的真正需求,既误导生产也影响销售。

2、机械接轨,扭曲了市场的正常需求

1)定价水平忽高忽低,每次调价吨油在200元上下并不鲜见,致使提价要么过高,实际价格达不到,所定价格形同虚设;要么降价过低,达不到促进生产的目的;要么调价滞后,所调价格时过境迁,使得国家指导价起不到指导作用。

2)世界各地成品油消费结构、习惯及季节变化等,与国内市场不尽相同,而且国内各地市场的需求情况也不尽相同,按照国际市场油价制定国内价格,同国内市场的实际状况必然有出入。

3、透明滞后的定价机制,刺激投机,干扰正常的经营和市场秩序,使定价异化,没有达到稳定市场的目的,带来经营者不平等的市场机遇

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与国际市场变化滞后一个月,给投机经营预留了较大空间,刺激囤积居奇等投机行为。

4、原油价格与成品油价格接轨不对称,影响了成品油生产经营的正常安排

原油完全按照国际油价变动情况,每月1日进行调整,而成品油价格调整则有一个稳定的区间。因此,往往形成原油大幅度提价,成品油价格不提,原油降价,成品油不降,生产企业原油进价与成品油销价不匹配,不利于产销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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