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代缴人指的是谁

2.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吗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缴纳义务人为_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是性基金吗

(199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82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控制投资规模,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单位和个人,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下简称“投资方向调节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三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其单位工程分别确定适用的税率。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表未列出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更新改造投资),税率为15%。  除适用税目税率表中0%税率以外的更新改造投资,税率为10%。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表》由院定期调整。  第四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的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其中更新改造投资项目为建筑工程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第五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工程年度投资额预缴。年度终了后,按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结算,多退少补;项目竣工后,按全部实际完成投资额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纳税人按年度投资额一次缴纳全年税款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于当年9月底以前分次缴清应纳税款。  第六条 纳税人在报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应当将该项目的投资方向调节税税款落实,并列入项目总投资,进行项目的经济和财务评价。但税款不作为设计、施工和其他取费的基数。  第七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除院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减免。  第八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纳税人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纳税鉴定、纳税申报等手续。  第九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实行统一管理和投资许可证相结合的源泉控管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单列市计委(计经委)汇总本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同级税务机关审定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适用的税目、税率和应纳税额后,由部门下达。  (二)纳税人在使用项目年度投资前,应当到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等手续。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凭税务机关填发的专用缴款书划拨应纳税款。  (三)部门凭纳税凭证发放投资许可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根据投资许可证,办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拨款、手续。  第十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对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税务机关除按其适用税率征税外,并可对纳税人处以应纳税额5倍以内的罚款。但适用0%税率的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置。  以更新改造为名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基本建设投资的税目税率加倍征税。但适用0%税率的投资项目,由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处置。  第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税款的,计委(计经委)对预备项目应当取消其立项,对新开工项目不得安排其开工,对续建项目应当取消其年度投资规模,并吊销投资许可证;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拨款。  、银行等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导致纳税人偷税漏税的,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投资方向调节税征收管理的其他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适用本条例。  国家禁止发展项目的投资,不适用本条例。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规定另行处置。《国家禁止发展项目表》由院定期调整。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地区投资方向调节税的优惠办法另行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不纳入管理、投资额不满5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投资方向调节税的征收和减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决定。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由部门统一发放和管理。投资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委员会规定。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国家税务局制定。  第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1年度起施行。1987年6月25日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税率为0%的投资项目 税率为5%的  投资项目 税率为30%的  投资项目 1.农,林,水利 江河治理(包括防洪工程、拦河闸  坝、蓄洪滞洪水库、堤防、分洪  区、河道整治、险库加固和防汛  通讯设施)  灌排工程(蓄水、引水、提水、输  水配水、节水、排水和泄洪工  程)  农田水利、水土保持  中低产田改造  滩涂开发、开垦荒地  良种培育  畜牧、兽医、水产、农机、水利技  术服务站  畜禽繁育场  渔港、渔业基地建设(占用农田除  外)  远洋渔业及渔轮购置  水产养殖(占用农田除外)  农业、林业、水利技术推广  商品粮、棉、油基地  农机监理、鉴定及技术监督检测  配合及混合饲料  优质农副产品基地  饲料监测站  化肥、农药、兽药监测站  防护林工程  自然保护区建设  森林保护  速生丰产林建设  野生动物保护和繁殖基地建设  名优特经济林  中药材种植  中幼林抚育  林业种苗培育  造林和恢复森林工程  动植物检疫  草场建设  气象、水文设施建设  调水、供水工程  水保护和水库移民安置    2.能源工业      煤 炭煤炭开(无证建设的小煤窑除  外)  煤成(层)气开发  低热值燃料开发、利用  20万吨及其以上机焦  洗选  20万吨以下机焦电 力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  组、核电、大中小型水电站工  程、热电联产节能机组、送变电  工程在电网供区内单机容  量2.5万千瓦及以  上,10万千瓦以下  的火电及凝汽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包括  柴油发电机组、燃  气发电机组)核 能核能、新能源(地热、风力、潮汐  和太阳能利用)    石 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  油页岩开  石油、天然气田维护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处理工程    3.交通运输及邮电      铁 道铁路线路、枢纽、客货站段的新、  扩建  机车、车辆、铁路专用设备购置及  机车车辆修理机车车辆制造  交 通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船闸、公  路、客货站场的新、扩建  交通专用通讯  通讯导航及航标  船舶修理设施  打捞救助  安全监督  公路、航务工程  船舶检验  汽车、船舶、筑养路机械、港口机  械、潜水装备购置    邮 电邮电通信建设(包括邮政、电信)  邮政、电信专用车船购置    民 航机场、通信导航设施、飞机购置以  及机务维修、油料供应、公安消  防设备、联检设施、专用车辆购  置  民航售票处、货运站、计算机系统  航行管制设施(包括空中交通管制  通信、导航和气象)    4.原材料及地质,医  药      钢 铁铁、铬、锰矿石选  600立米及以上高炉及其配套的烧  结、焦化300—600立米高炉  (含300立米)及  其配套的烧结、焦  化100立米及以下的高炉  及其配套的烧结、  焦化  10吨及以下的转炉  30吨及以上转炉、电炉及配套的连  铸机15—30吨转炉和电  炉(含15吨)5吨及以下的电炉  新型耐火材料普通耐火材料100毫米及以下焊管及  76毫米以下的无缝  管轧机,普钢初轧  机,开坯机  大中型轧钢  大型铁合金(硅铁、高炉锰铁除  外)  90平米及以上烧结机  1800千伏安—6000千  伏安的硅铁(用季  节性水电的除外)  各类炭素制品  2万吨及以下的铅锌冶  炼、铜冶炼和铜电  解及钨、锡、锑冶  炼有 色有色金属(重有色、轻有色、贵金  属、稀有、稀土金属)矿石选  5万吨及以上电解铝  大中型有色金属冶炼  大中型有色金属板、带、箔材国家内的稀土冶  炼分离、深加工超导原料化 工  (含石油化工)大中型硫铁矿、磷矿、钾矿、硼  矿、天然碱、天然芒硝、天然硝  石、明矾石等化学矿选1—5万吨烧碱(不含  1万吨)  18万吨及以上60万  吨以下纯碱  1.5万吨及以上钛白  粉一般日用橡胶制品  1万吨及其以上4.5万  吨及其以下的电石  (利用季节性水电  的电石除外)  60万吨及以上纯碱4.5万吨以上节能型  电石    5万吨及以上烧碳和配套装置  国家定点生育橡胶制品  废旧橡胶(橡塑)再生利用催化剂  化学助剂橡胶加工(包括轮  胎、力车胎、普通  管、板、带制品、  胶鞋、日用橡胶制  品等)  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原料药及农  药中间体大中型精细化工产品  子午线轮胎(载重胎  10万套及以上、轻  卡、乘用胎30万套  及以上)部分油漆类(包括油  脂类漆、天然树脂  漆、酚醛树脂漆、  沥青漆、稀释剂)  大中型合成氨、氮肥、磷肥、钾  肥、复合肥料,小型钾肥小型合成氨、氮肥、  磷肥建设项目部分染料(包括硫化  染料、还原靛兰)  大中型基本化工原料(包括无机和  有机原料)万吨级及以上新工艺  炭黑感光材料及磁记录材  料(包括低档盒式  录音录像带、软磁  盘加工线)  精细化工中的饲料添加剂  1000吨及以下草酸  500万吨及以上原油加工250万吨及以上500  万吨以下原油加工100—250万吨原油加  工(含100万吨)  (边远省区贫困地  区经国家批准的除  外)  30万吨及以上乙烯工程以轻烃为原料的10万  吨及以上乙烯工程    6万吨及以上聚烯烃类合成树脂  大中型其他合成树脂及工程塑料  特种橡胶和大中型合成橡胶  3万吨以下聚烯烃类合  成树脂建 材非金属矿选非金属矿制品花岗岩、大理石加工  产品  装卸、储运散装水泥的设施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塑料门窗、壁纸、地  板  60万吨及以上水泥  粘土空心砖  新型墙体材料和新型屋面材料  利用工业废渣生产的建材产品30万吨及以上60万  吨以下水泥  特种水泥  水泥压力管  水泥枕轨2—8万吨小水泥(不  含2万吨)  岩棉生产线  稻草板  1800吨及以下玻璃纤  维  新型耐火原料矿石水泥电杆  水泥矿支架  250万重量箱及以上  浮法玻璃  36万件及以上建筑卫  生陶瓷  70万平米及以上釉面  砖破坏农田的实心粘土  砖医 药新型抗癌药  生物化学药中成药加工抗衰老滋补药  医药制剂(达到GMP  标准的除外)  畜禽用疫苗  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  大型X光机及CT设备  中药材中药饮片  国家内生育药具生物制品  制药机械  森 工森林开发  木材生产基地建设人造板制造,包括  1.5万立方米以上  刨花板、0.5万吨  以上纤维板、1万  立米以上胶合板、  林产化工1万立方米及以下胶合  板  1.5万立方米及以下刨  花板  0.5万吨及以下纤维板地 质地质勘查    5.机械电子工业      机 械单机2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发电设备  和主要配套设备  水电发电设备、核电发电设备  11万伏及其以上的输变电成套设备起重、运输专用设备  国家定点的铸、锻、  电镀、热处理专业  化设施行业规划外的机械产  品  压路机、工业锅炉  灌装瓶等专用设备  行业定点的模具制造石油化工设备  精密仪器仪表小型变压器、一般电  线电缆、一般交流  及分马力电机、高  低压开关柜等电器  产品  重型矿山专用设备精密异型液压、气动  密封件  精密异型专用轴承        普通机床、普通轴  承、普通基础件产  品、普通通用仪器  仪表  民用飞机修造精密、数控机床及配  套的刀具、量具、  量仪与装置  医疗器械  邮政设备    3.5万吨级及以上的船舶制造设施5000吨级以上3.5万  吨级以下民用船舶  制造设施  大型联合收割机  高强度、异型粉末冶  金制品5000吨级以下船台  (不含5000吨)电 子国家定点的大规模集成电路、专用  电路精密大型测量监控系  统国家定点外集成电  路、专用电路  国家定点的大中型计算机及外部设  备电子专用工艺设备及  专用材料国家定点外计算机及  外部设备  大型通讯、导航专用设备  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微电子工艺设备  小型及微型计算机及  外部设备,新兴特  种用途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子产品    国家定点的彩管、玻  壳及配套元器件  6.汽车工业国家定点的重型汽车国家定点的轻型车行业规划内的汽车改  装车、吉普车、摩  托车  行业规划内的重点汽车零部件国家定点的小轿车行业规划外的汽车零  部件7.国防工业和国防科  研直接为国防服务的军工产品和国防  专用配套产品    8.轻纺工业      轻 工 盐(包括海盐、湖盐、井盐、矿  盐)制糖(日处理糖料  500—1000吨)塑料制品、聚酯容  器、铁皮玩具、保  温瓶  制糖(日处理糖料1000吨及以上)纸浆(年产5万吨及以上商品纸  浆)

5万吨及以上合成脂肪醇  7万吨及以上烷基苯  3万吨及以上三聚磷酸钠

1.5万吨及以上非离子表面活性剂 1—5万吨纸浆及纸  (不含1万吨)  粮油加工,包括碾米  磨面和植物油加工合成洗涤剂原料  大中型日用陶瓷 皮革及其制品  木杆铅笔、3万吨以下  的洗衣粉、1.5万吨  以下的肥皂、0.3万  吨以下的香皂、0.5  万吨以下的液体洗  涤剂、1万吨以下的  三聚磷酸钠、杆  秤、机械式案秆、  台秤、地下衡、地  中衡及计量杠杆  制糖(日处理500吨以  下)  300吨及以下的饮料  1000吨及以下的罐头  1000吨及以下味精  相纸(感光材料国产  化除外)  白酒、啤酒纺 织 6万吨及以上聚脂切片大中型合成纤维及原  料毛纺织、棉纺织、织  绸、缫丝  22.5万吨及以上对苯二甲酸大中型粘胶纤维及浆  粕,纯化纤纺毛、  仿丝绸普通人造毛皮、丙  纶、涤纶长丝和化  纤地毯  5万吨及以上的已内铣胺和尼龙66  盐扩大出口(出口占  70%以上)的各种  纺织丝绸、印染后  整理产品及服装无纺布  5万吨及以上的丙烯腈及腈纶苎、亚(胡)麻加  工、兔毛及其他特  种动物纤维加工  烟 草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0.75万吨以下的烟叶  复烤9.科学科学业务用房  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高技术攻关项  目  中间试验、工业试验和开放性实验  室    10.文教、卫生、广  播、体育、新闻  出版教学设施  专业剧团排练及舞美用房  与当地民用建筑标准相当的文化馆  (站)、群艺馆、图书馆、档案  馆、文物保护、图书发行网点  卫生、防疫检疫设施  妇幼保健  省辖市及其以上广播电台及其传输  转发系统  省级及其以上电视台及其传输转发  系统  新闻、儿童、科教、美术**制片  厂  生育的设施  小型体育场(馆)及运动员训练用  房与当地民用建筑标准  相当的博物馆  全国定点书、报、刊  印刷厂及全国定点  的出版社、报社、  杂志社故事片**制片厂  生产唱片的工厂  地(市)、县级自制  节目的电视台  非全国定点书、报、  刊印刷厂及其他印  刷厂、非全国定点  的出版社、报社、  杂志社11.商业、供销、物  资口岸的商检、海关、边防设施粮棉油加工业(面粉  厂、米厂、油厂、  酱菜、酱油、醋  等)食品加工(糖果、饼  干、巧克力)  废旧物资加工粮食食品加工(挂  面、方便面等)  大豆、玉米综合加工  厂  低档饮食服务网  点(浴室、修理网  点、饮食店、售货  店等)  12.城市建设城市供排水、节水设施  城市煤气  集中供热  污水处理厂  城市道路、桥梁(包括立交桥)  地下铁道  公共交通  垃圾处理厂、转运站  城市园林绿地  经有权单位批准允许  建设的楼堂馆所13.其他      地 震 地震台网建设及科研机构的业务用  房    海 洋 海洋考察、监测设施及业务用房,  科研机构的业务用房和设施    测 绘 测绘设施    技术监督 技术监督站    民 政 优抚和社会设施、社会工  厂(国家限制发展的产业、产品  除外)    旅 游 旅游区内的风景区的保护和道路建  设、水电通讯设施    公 安 看守所、收容所、拘留所、公安技  术用房、消防设施    司 法 狱政警戒设施    安 全安全、技术用房    检 察侦察设施(包括侦察、技术用房、  预审室、暂押室)    法 院法 庭    军 事军事工程、军需产品、武器装备维  修    人 防人防工程    14.综 合 (1)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节能  项目  (2)因遭受自然灾害进行恢复性  建设的项目  (3)外国赠款和其他国外赠  款安排的投资      (4)城乡个人住宅、地质野外工  作人员生活基地住宅、各类学校  教职工住宅及学生宿舍、科研院  所住宅、北方节能住宅一般民用住宅(包括  商品房住宅)公费建设超标准独门  独院、别墅式住宅  (5)单纯设备购置  (6)综合利用(“三废利  用”及伴生矿等利用、各种  可燃放空伴生气燃汽轮机发电及  利用)  (7)仓储设施(粮、棉、油、石  油、商业、冷藏库、国家及地方  物资储备库、商业、供销仓储设  施、果品库等)    〔注〕“北方节能住宅”是指北方暖地区符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材局  (87)城设字第514号文,即《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住宅。  说明:  1.本表所列行业,是指按国民经济分类的行业,不是指行政管理部门。  2.本表所列的税目税率,均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单位工程计算。  3.除适用0%税率以外的更新改造项目一律按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计征,税率为10%。  4.本表未列出的除更新改造投资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税率一律为15%。  5.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不用征收本税方式调控,另行处置,详见附表二《国家禁止发展项目表》。  6.生产能力除有特指者外,指年生产能力。 行 业 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 1.农、林、水利   占用农田的水产养殖、水果生产2.能源工业  煤 炭 无证煤 电 力 单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的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有煤运不出来的,电网送不到  的地区除外)  各种小柴油发电机组3.原材料及地质、医药  钢 铁 无证开的黑色金属矿  设备落后的二辊热叠轧机  土法炼焦、土法烧结  1800千伏安及以下的铁合金(用季节性水电的除外)  18平米及以下的烧结机  无钢坯来源的各类小型轧钢厂 有 色 黄金小型土法选矿及小型氰化法提炼  国家外铜、铝加工  5万吨以下电解铝(新扩建)  无证开有色金属及黄金、稀土矿  3000吨及以下的镁冶炼及工业纯硅  建筑用铝合金门窗及装修品、铜铝家俱及装饰品  国家外稀土分离 化 工  (含石油化工) 6000吨及以下的聚氯乙烯、聚乙烯、苯乙烯等合成树脂装置  通用化学试剂  一般离子交换树脂  电石法醋酸  不饱和聚酯树脂  PS版  电解法双氧水和3500吨及以下蒽醌法双氧水  500吨及以下染料  5000吨及以下油漆(油脂类漆、天然树脂类漆、酚醛树脂类漆、沥青类漆)  1万吨以下电石(季节性电石生产除外)  3500吨及以下硫酸法钛  2500吨及以下无水氟化氢  氰化法有机玻璃  7000吨及以下红矾钠  1000吨及以下柠檬酸  行业规划外的一次性注射用具  1万吨及以下炭黑  4万吨以下小纯碱  1万吨及以下烧碱  国家定点外的轮胎、带制品、生育用品等橡胶制品  无证开的化学矿  100万吨以下原油一次加工及相应配套的二次加工装置和公用生产工程 建 材 10万吨以下乙烯工程  土立窑和2万吨及以下机立窑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无证非金属矿开  四机窑及以下的平板玻璃  100万重量箱及以下的浮法玻璃4.机械电子工业  机 械 易拉罐工艺设备  机械电子部正式公布要求限期淘汰的11批459项产品  原机械委公布的《机械工业第一、二批建议控制发展的产品目录》中限制新建的  产品 电 子 国家规划外的电子产品5.汽车工业 行业规划外的各种汽车、摩托车6.轻纺工业  轻 工 小型皮革厂(3万标张以下)  印铁制罐  塑料编织袋  钢琴、风琴、电子琴  普通人造革  金属易拉罐及易拉罐饮料  纸基复合软包制品及饮料  软塑料一次性包装饮料  家用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吸尘器  电风扇、空调器及压缩机  冷热风机、电热水器  微波炉、煤气热水器  年产1万吨及以下碱法造纸  非名牌缝纫机、自行车、电子表、机械表  电烤箱、电饭锅、电磁灶  机械打字机  国家定点外的电冰箱压缩机  黑白、彩色胶卷及相纸、拉链、3千万支以下的牙膏  烟花爆竹机 纺 织 2000锭以下的毛粗纺  5000锭以下的毛精纺  2万锭以下的棉纺  无治理污染措施的印染 烟 草 国家定点外的卷烟厂7.其 他 未经有权单位批准的楼堂馆所  国家明令禁止发展的其他项目

被代缴人指的是谁

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为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扣缴义务人是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属于真正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纳税义务人简称为纳税人,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为真正承担纳税义务的人;扣缴义务人是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只是负有代缴的义务,并不属于真正的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有哪些义务?

扣缴义务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依法办理扣缴税款登记、依法接受账簿及凭证管理、依法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依法履行扣缴税款申报的义务、依法接受税务机关所应进行的检查。扣缴义务人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及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对于不同形式的扣缴义务人其扣缴范围也各不相同。

负税人与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1、含义不同,纳税人是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而负税人是最终实际承担税负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不一定是税款的实际承担者,即是说,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当纳税人所缴的税款由自己负担时,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当纳税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将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时,纳税人则不是负税人;

3、在我国现有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不一定每个公民都是直接的纳税人,但都是商品和劳务的消费者,因而都是实际的负税人,都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作出了贡献。

纳税主体怎么理解?

纳税主体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进行税款缴纳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具体分为狭义的纳税主体和广义的纳税主体。狭义的纳税主体仅指纳税人,是依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广义纳税主体是在税收征纳活动中所履行的主要义务、在性质上属于纳税义务的主体,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纳税担保人等。

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吗

被代缴人指的是委托别人代缴的人或者单位。代缴指的是受他人委托,代为其进行缴费的行为,也就是帮助其进行缴费行为。其资金由委托人出,只是行动由被委托人去执行。代缴也是属于一种被委托的行为。

代缴义务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扣留收取义务。扣留收取义务是依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给付或者收取纳税人的金钱中,按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依不同税率,扣留或收取纳税人应交纳税款的义务;

2、申报义务。申报义务是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事项的行为,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代扣代征的行为是否发生、应解缴税额的多少;

3、缴纳义务。缴纳义务是扣缴义务人依税法规定将扣缴、收取的税款按照规定的时间,将该税款交纳给征税机关的义务;

4、填发义务。填发义务是扣缴义务人于扣缴税款时,除应随时通知纳税义务人已经扣缴税款外,还应将扣缴凭单或免扣缴凭单以自己名义填发给纳税义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条

国家有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第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扣缴义务人不是纳税人。

1、扣缴义务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3、扣缴义务人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之义务人。即扣缴义务人收取纳税人的税款代为纳税人缴税的人。

4、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同样要面对国家和征税机关,常常会同时扮演纳税人的角色,他们的很多基本权利应该是一致的。因此把扣缴义务人与实际纳税人一起归入纳税人的概念范畴,在实际的税收征纳关系中,有利于保护扣缴义务人在税法上的权利。

5、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6、扣缴义务人只是代扣纳税人(注意为纳税人)税款,然后向国库缴纳税款,真正的纳税主体还是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